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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人大表决《禁止不可降解塑料规定(草案)》,晋城全市禁用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3日

7月19日,山西省人大法制委召开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会前新闻发布会,据悉,一批备受社会关注、且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将提交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其中《山西省禁止不可降解塑料规定(草案)》将被审议并表决。

晋城出台《方案》向塑料污染“开战”

日前,晋城出台《加快推进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执行列出了时间表。

从今年7月1日起,全市范围禁限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加快推进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旨在通过进一步加大塑料污染治理力度,加快建立完善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加快构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助推晋城市高质量发展。

方案指出,要强化生产源头整治

加大塑料制品生产企业的排查力度,加强违规生产超薄塑料购物袋等产品的执法力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查处一批违法案件;全面依法依规禁止废塑料进口,严厉打击进口废弃塑料走私。商贸流通企业要严格落实禁限塑规定,规范集贸市场管理,压实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推动建立集贸市场塑料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度,对违规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行为,实行个体商户和市场开办者双罚;建立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制度,鼓励物流商超企业带盘运输,减少包装浪费,推广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

推广应用替代产品

加强科技创新支撑,探索研究塑料污染治理领域关键技术,以可降解、可循环、易回收为主要方向,加快全生物降解塑料等新型功能材料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积极引导公众选择使用环保布袋和可降解环保袋以及生物全降解塑料制品,鼓励餐饮外卖企业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鼓励快递企业使用环保胶带、包装袋和填充物,逐步淘汰非环保包装物的使用。

加强回收处置建设

严格落实《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加大塑料垃圾等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完善支撑保障体系。研究制定晋城市禁止不可降解塑料相关地方法规,适时更新发布塑料制品禁限目录,建立健全塑料污染治理政策保障体系;加大对绿色产品生产、配送、回收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将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生产及再生资源回收的企业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在立项审批、土地、环评、电价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引导、支持和督促采购单位积极采购绿色包装,加大对符合标准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

同时,积极倡导简约绿色生活方式,党政机关带头执行,引导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以及所辖食堂等场所,由不主动、不免费提供不可降解塑料袋逐步向全面停止提供转变。提升综合执法效能,依法依规查处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严格查处虚标、伪标以及违法排污等行为,对行业管理部门移交的有关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的相关线索,要依法立案查处,重大典型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充分利用政务服务热线,扩大问题线索来源,发挥公众监督作用。